8月23日,工程院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新《公司法》解读培训,会议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马更新教授对新《公司法》进行专业讲解。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刘宝增主持会议,院领导赵金海、王敏生、朱振中出席会议。
新修订的《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对董事会责任、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公司认缴出资缴纳期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均作出新规定。授课中,马更新教授对新《公司法》修改要点,特别是对完善公司治理及董、监、高权责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授课内容详实,案例丰富生动,对帮助广大干部员工快速理解要义,运用新《公司法》提升公司依法治理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会议对贯彻落实此次培训学习精神提出如下要求:一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中,要继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迅速统一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中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的能力,确保公司在新发展道路上走得更安全、更稳健。二要以更大的责任感扎实推进依法治企。依法依规治企是确保公司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治企的“关键少数”,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带头扛好依法治企主体责任。要清醒认识到院在改革发展、国际化经营、董事会建设、合规管理中面临的合规风险和挑战,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新《公司法》在董事会职权、董事个人责任义务、监督机构设置、股东出资要求等方面新规定,及时制修订相关制度,与时俱进做好公司依法合规治理工作。三要以更强的使命感凝聚法治合规工作合力。诚信是立企之本,合规是治企之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不断巩固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内控体系为平台、以合规管理为抓手、以法律支撑为保障的法治工作格局,推动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管理监督部门“三道防线”协同运行,推动“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责任制落实落地。
参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和认识,对于在实践中如何遵循《公司法》开展工作,防控相关法律合规风险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和方法,本次培训对董事会建设、股权出资、合规管理等具体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院本部各党支部书记,大陆架公司党委班子成员,董事会相关工作人员,各部门专兼职内控、合规、制度管理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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